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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1日
平舆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本报讯(通讯员 李章留)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冯某心等3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该院负责人担任审判长。
  该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冯某心、冯某伟、冯某利等人依仗冯某心为平舆县某居委会某庄居民组组长的便利获取不法利益,利用公司和企业不敢惹当地人的心理,强行向平舆县某公司送料,使用车辆堵路,让滕某承包的工地无法正常生产。冯某心、冯某伟及其家人多次实施欺压百姓的寻衅滋事犯罪行为,并敲诈群众,形成了以冯某心为纠集者,其家族多人参与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破坏了当地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该院一审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冯某心等3名被告人7年至4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10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