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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张宪中带队
  本报讯(记者 董腾飞)4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宪中率第一执法检查组深入泌阳县检查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丽彩陪同。
  张宪中一行先后到泌阳县春水镇石鑫石材二厂、超磁分离站和枫华养殖场,实地查看石材生产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控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水污染防治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和发言后,张宪中对泌阳县在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中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就深入实施好“一法一条例”,张宪中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各级各部门要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贯彻“一法一条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提出科学可行的整改方案,切实加快问题整改。要加强宣传,坚决清理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非法排污行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真正把“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好,为助力打好碧水保卫站,推进驻马店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明伦、王志华、聂勇分别带领执法检查组到正阳县、平舆县、新蔡县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①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