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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6日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履职显担当 公正司法暖民心
  本报讯(通讯员 吕孟岩 龚旭阳)“法院的裁定书收到了,我的事情让你们费心了。”12月14日,当事人王某东将一面印有“尽心调查明秋毫 依法监督显正义”字样的锦旗送到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向办理其案件的检察官表达谢意。
  2021年3月,王某以王某东的名义向张某出具欠条1张,借款5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2021年9月,王某又与张某、李某签订协议,承诺借款实际用于王某名下工地支付用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王某一次性偿还。后因借款纠纷,张某将王某、王某东诉至汝南县人民法院,依据欠条判决王某、王某东偿还张某借款50万元及利息。
  因王某东对欠条的事一无所知,工程并非其承包,遂选择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接到申请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调阅诉讼卷宗、询问当事人、公开听证等方式,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核实,在掌握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后,经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经汝南县人民法院审委会研究,根据本案事实和证据情况,决定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