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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9月30日
树立正确投资理念 防范虚拟代币风险
  虽然早在2017年,央行等七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但是涉及虚拟币交易的诈骗案件依然层出不穷。在我国,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投资炒作等,投资者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典型案例1:
  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成功破获利用投资虚拟货币USDT(全称“泰达币”,以下简称“U币”)洗钱诈骗系列案件。该案件是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诈骗团伙通过社交平台、交友网站等渠道接触潜在受害人,建立信任关系,然后利用情感诱导和投资诱惑,诱使受害人在指定的虚拟数字平台注册并使用虚拟货币进行充值。兰州警方成立专案组,就兰州、天津、西安等地多起同类诈骗案件串并侦查,通过追踪虚拟货币流向、结合侦查手段锁定犯罪嫌疑人,开展跨省抓捕工作,打掉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查破案件15起,初查涉案资金3500多万元。
  典型案例2:
  2024年2月7日,受害人(50岁)在网上认识一名自称做金融业务的男性网友。网友告知受害人可以带其做国际比特币投资,随后受害人按照网友指引在某网站陆续投资100多万元购买虚拟货币。3月14日,受害人准备提现时发现需额外支付高额税费,怀疑自己被骗遂报警求助。
  风险提示:
  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经营失败、投资炒作等风险。一些虚拟货币甚至成为洗钱、诈骗、非法集资和恐怖融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工具。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的融资行为。
  我国已明令禁止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直接交易,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都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从我国现有司法实践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在我国,人民币是唯一合法货币,目前的各类虚拟货币都是非法定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众应增强风险意识,正确认识货币,树立正确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不盲目跟风虚拟货币相关投机行为,谨防个人财产和权益受损。
  (工行驻马店分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