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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5日
公益诉讼发力 河道行洪安全
□ 苏建召
  近日,确山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在巡河时,对同行的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感叹道:“这片阻水林终于伐了,河道畅通了,多亏了你们的介入。”
  原来,今年3月28日,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收到群众举报线索:李新店镇明河下游杨湾村段6亩多的杨树林是20多年前当地群众栽的,如今已形成阻水林,导致河道阻塞。检察官认为,如遇大汛可能导致下游村庄和田地被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调查中,该院运用无人机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形成影像资料,又联合县河长制办公室、水利局等召开现场协调会。经调查核实,该院于4月23日向当地镇政府发出要求整改的检察建议,建议及时对杨湾村漫水桥两侧河道内的树木进行清除,恢复河道原状,并制定完善护河长效机制,加强常态化管护。
  当地镇政府在接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向县人民检察院和县河长制办公室反映存在的问题,一是河道内树木是当地群众栽的,时间较长,群众工作难做。二是砍伐树木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比较困难。最后商定,镇政府和村委负责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向当地群众讲解阻水林的危害等。检察机关和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向县自然资源局说明砍伐该片林木的正当理由,协调办理采伐许可证。经协调,县自然资源局特事特办,及时办理了采伐许可证,镇政府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杨湾村漫水桥两侧河道内的200多棵树木进行了集中砍伐清理,彻底疏通了河道,消除了汛期行洪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