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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3日
忠诚筑正义 铁肩保民安
——记遂平县人民法院法官王丽
  

记者 徐小防

  遂平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法官,她信念坚定、忠诚为民、踏实勤奋、勇挑重担、清正廉明、无私奉献,她叫王丽,现任遂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丽1995年考入遂平县人民法院,先后在车站法庭、立案庭、民一庭、少年法庭、机关党委、刑事审判庭工作,2006年任少年法庭副庭长,2013年任机关党委副书记,2016年任少年法庭庭长,2019年4月至今任刑事审判庭庭长。
  因工作成绩突出,王丽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党务工作先进个人、巾帼标兵、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其撰写的《审理“黑恶”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2019年河南刑法学研究会上荣获三等奖,《关于加强全市网吧监督管理的司法建议》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勤勉苦干 保民平安
  作为一名“老法官”,王丽政治立场坚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她坚信,只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保障审判工作始终不偏离为人民服务的轨道。
  多年的审判经验、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造就了王丽高超的审判技能。
  被告付德强等3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涉及13个罪名50余起违法犯罪事实,卷宗90余册,扣押在案财产3000余万元,组织领导者及6名骨干成员均不认罪。
  针对这种情况,王丽牺牲节假日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倾听律师意见,牢记“打财断血”的办案要求,多次同公安机关、上级法院沟通,严格办案程序,最终,这个棘手的案件被她破解,有效惩治了黑恶势力,守护了人民的平安。
  法情相融 案结事了
  工作中,王丽始终遵循法官的责任不是简单的判决,而是通过判决解决纠纷的理念,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争取使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尤其是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民事赔偿处理不好,极易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因此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过程中,王丽总是尽最大努力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维护被害人的利益,化解被告人与被害人的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其办理的被告李某故意伤害一案,李某将梁某捅伤,同案人均被判刑。案发时,李某未满十八周岁,之后一直潜逃在外,其间与王某结婚,生育一子。
  二十年后李某被抓获,此时梁某染上艾滋病,妻子和两个女儿均被传染。梁某笃定其是被李某等人伤害后,在医院治疗输血时感染了艾滋病。
  王丽看到这种情况,想方设法多次做被告妻子的思想工作,并与被告的父母、哥哥取得联系,不厌其烦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
  最终,被告家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还要求法院对李某判处缓刑,法庭考虑到当时李某系未成年人,采纳了被害人的意见。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二十多年的积怨被化解。
  廉洁执法 无私奉献
  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要经得起风吹雨打,经受住各种考验和诱惑。王丽认为,“公生明 廉生威”,只有守得住廉洁的底线,才能把持住天平的平衡。
  王丽常说:“刑事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线,法官是否能公正审判关系到被告的人身自由、关系到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大局的和谐和稳定。因此,法官办案时更应该如履薄冰、心中有畏、眼中有戒。”
  王丽审理的被告刘某故意伤害一案,经她耐心调解后,被告受到刑罚,被害人得到被告亲属的赔偿。被害人亲属感激不尽,事后多次提出请王丽吃饭,都被她婉言谢绝。
  生活中,王丽是个孝顺的女儿,工作之余,每周末她都会回老家看望年迈的母亲,给老人洗洗澡、晒晒被子、聊聊天,尽量多陪伴老人。
  自古以来忠孝难两全,2019年王丽在办理李天照等27人黑社会犯罪案件过程中,96岁的母亲卧病在床半年有余,因工作繁忙,她回家陪伴老人的时间越来越少。当她将280余页黑社会案件的审理报告送交各审委会委员手中后,母亲去世的噩耗传来。她长跪母亲床前泪如雨下,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她终生的遗憾。
  参加工作以来,王丽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廉洁自律、从容淡定、无私奉献,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官的职业操守,赢得了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