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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2日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
秉公执法为民解忧
  本报讯(通讯员 高 静 海 洋)近日,周某、李某、刘某受148名全体集资群众的委托,带着一面书写着“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来到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表达谢意。
  事情要追溯到2014年5月,毛某某在驻马店市注册成立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投资信阳市明港镇铁东棚户区改造项目为由,以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吸收资金,与集资群众签订借款合同,先后共吸收4000多万元。
  因该案案发时间久远,犯罪嫌疑人多数潜逃,并提前转移了重要证据,案情复杂、取证困难。为了尽可能地挽回集资参与人的损失,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检察官仔细审查每份证据材料,深入研究案件具体事实,多次督促公安机关有针对性的补充侦查,追查涉案资产,最终查清了案件主要事实,为群众追查了部分赃款赃物,让犯罪嫌疑人得到了惩罚。
  集资群众对此十分感谢,称赞检察官不辞辛劳、公平公正办案,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体现了人民检察官以人民为中心、为民做主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