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赵海洋
在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位检察官,他时时处处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刻苦钻研检察业务,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与拥护,树立了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公仆”形象。他就是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陈靖。
2019年以来,陈靖主办或协办民行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40余件,主办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0余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依法推动2家民营企业取得执行财产100多万元,帮助2名现役军人落实待遇问题,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面积240亩,督促修复被毁河道3条。近年来,他2次荣立三等功,3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4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办案能手和全市检察机关新时代青年先锋检察官,还被聘为驿城区委法律专家库成员。
陈靖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精准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和执法办案标准,促进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他办理的张某某和新乡中电置业有限公司民事监督申请案,由于涉案资金较大,法院原判决证据印证存在瑕疵等原因,陈靖连续3天加班到深夜对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办案期间,他多次与当事人电话联系印证证据之间的相互关联,最终将案件事实调查清楚。今年7月4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驿城区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再审程序。
陈靖在办案中不仅严把监督效果,维护法律尊严,而且对有信访因素的案件,在依法监督的同时,注重释法说理,努力促进信访矛盾的化解。他办理的付某某申请监督案系信访案件。经查阅案件卷宗、调查执行承办人员及法院主管人员,发现该案执行过程中存在违规查封已被抵押财产、违规查封冻结存款等11项执行违法行为。驿城区人民检察院遂依法向驿城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检察建议。驿城区人民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变更承办人,将该案恢复执行,对申请人的执行异议重新进行了审查,采取措施及时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其他财产,并督促被执行人以案外人的财产进行了担保。
陈靖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探索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利用生态再造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助推驿城生态文明建设。他办理的陈某某等5人非法采砂破坏资源环境案,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河长+检察长”机制取得线索并充分调查核实后,及时以专家意见的形式对破坏的环境制订了修复方案,确定了修复费用,有效解决了该案件鉴定难、修复难等问题。今年7月28日,10多家单位在驿城区河长制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会上,各单位一致肯定陈靖在深化生态检察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驿城区河长制办公室聘请他为“驿城区检察官河长”,并颁发证书。
凭借着对检察事业的赤诚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陈靖用实际行动捍卫着法律公平正义的信条,书写着无怨无悔的检察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