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姚建勋)11月16日下午,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辆充当校车接送学生的面包车,并依法对违法驾驶人吴某开出超万元罚单。
当日下午4时左右,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源头办负责人刘卫华带领辅警到三桥镇对该镇幼儿园校车进行安全检查期间,在该镇桂庄路段,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面包车有违法接送幼儿园学生的嫌疑。为确保幼儿安全,民警随即将该车拦停。经检查,发现该面包车拉了一车三桥镇一家幼儿园的学生往附近的村庄送,由于涉嫌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从事校车服务,民警随即依法将该面包车进行了暂扣,并联系幼儿园负责人用校车对面包车上的幼儿园学生进行了转运。同时,民警将驾驶人吴某传唤至交警大队,经讯问,吴某供述:他是幼儿园临时聘用的校车驾驶人,本来幼儿园有一辆校车,但由于幼儿园招收的学生比较分散,一辆车接送学生有些不方便,再花钱买辆校车,幼儿园资金有些紧张,为了图省钱,加之幼儿园离县城远,比较偏僻,交警很少到那里巡逻,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在校车接送学生忙不过来时,幼儿园负责人就会临时让他帮忙用这辆面包车充当校车接送学生。
目前,由于违法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面包车从事校车服务,交警部门依法对 吴某 作出 了罚款15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