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1日
《驻马店市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问题解读(之四)

记者 代建新

  问:如何组织开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
  答:由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实施专项行动。成立市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相关副部长和市政府协调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卫健体委、市信访局、市委网信办、市残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各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协调公安、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积极作为,全力做好依法整治规范电动车秩序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本辖区的整治规范电动车秩序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抓部署、抓宣传、抓进度、抓稳定等工作。一是压实办事处、居(村)委会和社区的工作责任,建立各级干部分包责任制。对登记挂牌、路面执法、市场监管、困难帮扶、宣传引导等环节的工作,实行区、办事处领导分包责任制。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广泛深入宣传依法整治规范电动车的意义、政策和措施。三是组织各级干部和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城管、残联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严查涉及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四是牵头组织好电动(两轮)自行车登记挂牌和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的防盗识别编码工作。五是负责规划、设置本辖区医院、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和路外电动车停车区域,强化“网格化”管理和门前“三包”措施落实,加强电动车乱停乱放治理,规范电动车停放秩序。六是加强源头监管。组织对辖区电动车生产厂家、销售网点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严查严处违规生产、销售非标电动车行为。七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登门入户,对从事营运的电动车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主动放弃电动车非法营运的车主,要妥善帮扶、解决困难,及时有效地做好信访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