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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8日
西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三起涉恶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 赵永强 苏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平县人民法院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8月20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裴某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张某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张某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进行了宣判,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了9年至1年零4个月不等的刑期。至此,西平县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涉恶案件实现清零目标。
  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该院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照要求实现“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的目标,用扎实过硬的作风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果、新成效。为此,西平县人民法院专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作为团队成员,在办理涉黑涉恶等案件中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西平县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经济打击力度,保持对黑恶势力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形成执行威慑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发展,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绝不给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