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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模式 化解社会矛盾
  本报讯(通讯员 王春枝 霍力)近年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探索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思路和方法,转变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推行民行检察和解机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积极为当事人搭建和解平台。该院在办案中,转变长期以来民行检察工作重抗诉、轻息诉的执法理念,把检察和解息诉工作置于与抗诉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探索建立检察和解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从情感方面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努力为纠纷双方搭建一个和平化解纠纷的平台,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及时化解矛盾。
  强化完善检察和解措施,全力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为彻底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该院民行部门不断探索、完善和解措施,试探推出民行案件“听问析调”四步和解方式。一听:案件受理后,充分听取申辩双方的申诉理由和辩解意见,切实让当事人感到自己找到了一个“说话”的地方。办案人员在聆听当事人陈述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当事人的思想倾向,捕捉、挖掘和解信息。二问: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的基础上,进一步询问、了解案情,找准双方争议的焦点和矛盾的症结,了解纠纷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尤其是借贷纠纷、合伙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担保纠纷、一般人身损害纠纷等类型案件,在纠纷发生前,当事人或为朋友关系,或为亲属关系,或为邻里关系。民行部门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三析:承办人员充分掌握案情之后,针对案件的不同类型、双方矛盾的激化程度、争执的焦点,首先由承办人综合分析案件和解的可能性以及和解方式,其次通过案件讨论会、相互辩论等形式,整合部门力量,最后分析、调整、研究具体的和解意见和方式。四调:明确了办案思路后,及时调整调适当事人的心态、思路和诉求,而不是简单的调和。先将各当事人原先不恰当、不合法、不合适的“理”和“利”的诉求调整到一个合适的、合法的范围内,然后将各自的利益要求引导到各方都能接受的结合点,实现大家共同追求的、期待的目标。
  依法指导,拓展服务,督促和解协议落实到位。该院民行部门将服务空间拓展、延伸,跟踪落实每份和解协议的实际履行,并及时与法院执行部门联系沟通,确保案件都有始有终,真正确保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