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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驻马店建设的思考

常永新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近年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实践中深化、在创新中突破、在发展中完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法治驻马店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在立法领域,法治产品的供给还不能完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是整个法治建设大厦的基石。驻马店处于高质量跨越发展关键期、脱贫攻坚决胜期,招商引资、打赢蓝天保卫战都需要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已有的法规仍需要可操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水源、湖泊的开发和保护需要出台相关的《水体保护条例》。
  二、在执法领域,执法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体制方面,要完善相关体制,防止权责不清、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钓鱼式执法、运动式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软作为等问题的出现,防止行政执法中出现利益输送、违规审批等现象,避免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
  三、员额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名额相对不足,有的部门只有35%到40%的法官、检察官属于员额制,这些员额制法官、检察官承担案件量大,工作压力较大。二是需要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激励非员额制人员工作积极性。三是对员额制法官随机分案是为了确保办案公平,法官受理的案件类型广泛,需要学习掌握各类不同案件的审理程序和方法,对法官的综合素质提出更高要求,但同时制约了法官审理同类型案件的业务能力提升,不利于培养专家型人才。
  基于法治驻马店建设的现状,笔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法治工作队伍政治素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落实贯彻党中央的决策,方可在复杂难测的前进道路上不迷失方向,不做错事。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武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法治工作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开展理想信念、党性锻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
  二、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和个人考核。建立科学有效的法治建设考核办法,将其与年终考核、平时考核、定期考核结合起来,切实提升部门行政中的法治水平和个人工作中的法治思维。政府部门考核由依法治市办公室建立配套的考核制度并实施考核,制度应包含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情况、加强单位制度建设情况、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情况、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情况、项目审批、案件进展公开信息情况等内容。个人考核可以由依法治市办公室依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学习强国”APP等会同组织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办法可以包含平台法律法规学习和考试情况、党规法纪遵守情况、规范执法与群众投诉情况、普法宣传和影响力情况等内容,这些针对公职人员的各项个人考核建议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量化为百分制进行考核,每年考核一次,将考核结果作为任用、选拔、评先、晋级的依据。 
  (作者系市委党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