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我市土地托管模式的实践与探索

李安宁

  土地是乡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也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土地托管”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通过土地集中连片托管,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与专业化生产,进而大幅减少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是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探索。
   一、我市土地托管模式实践——正阳县红旗合作社“三合一”土地托管模式
  正阳县红旗合作社采取总社+村级分社+社员的“三合一”方式运营,总社统一提供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负责耕、种、收、病虫害防治等农业生产服务及技术指导。村级分社依托村党支部,负责动员组织村民入社、组织人员包片管理服务等工作。2015年以来,该合作社共托管土地(包括全托、半托,作物为小麦和花生)37万多亩,土地托管服务成效初显。这不仅促进了农业生产节本增效,推进农业向规模化、优质化、绿色化方向发展,而且把大量劳动力从农业生产劳动中解放出来,实现产业人口转移,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队伍和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二、我市土地托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一,自然资源问题。我市土地类型复杂多样,东部为广阔平原,交通便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相对比较容易;西部为浅山丘陵,地形复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难度大、成本高,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集中连片程度低、农业机械化率不高。区域间自然资源的禀赋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土地托管服务的推行。
  第二,发展瓶颈问题。一是缺乏资金。目前土地托管主体多为合作社和种粮大户,自有资本较少、社会融资能力较弱,拓展服务力不从心。随着托管规模扩大,购买大型农机具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但由于缺少抵押物,托管主体较难获取贷款。二是缺乏人才和技术。受就业环境、工作强度等影响,土地托管主体难形成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同时,农技部门有效服务不足,新技术、新品种推广普及应用步伐较慢。
  第三,风险防控问题。农业生产周期长、环节多、过程复杂,遇到干旱等情况,容易造成农作物减产甚至绝产,农民土地收益和托管主体服务收益都难以保障,迫切需要涉农保险提供支持。
   三、我市土地托管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第一,强化对土地托管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对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土地托管主体的扶持力度,涉农项目优先在土地托管地块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向土地托管主体倾斜,各级财政在支农资金中设立融资专项补贴资金,适当补贴土地托管合作社贷款和担保费用,支持土地托管主体承担涉农项目、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二是支持土地托管企业以厂房、生产大棚等产权抵押贷款,允许以生产订单、农业保单等合理融资。加大对涉农保险的政策制定和资金扶持倾斜力度,保障保险公司合理收益,调动其开展“土地托管”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三是统筹部门资源,集聚各方力量统筹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托管,助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第二,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农业生产经营习惯,就规范土地托管关系进行地方性立法,对土地托管程序、托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确定,促进土地托管规范化。
  第三,有效管控土地托管风险因素。积极探索在制度层面建立土地托管监督长效机制,明确土地托管中各方的权益责任,加强农村土地托管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加大对各方合法权益保护和违约责任追究力度。
  (作者系市委党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