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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行从“头”开始
——驻马店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人保财险驻马店市分公司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见习记者 刘琳 文/图

警保联合,现场为外卖、快递从业人员赠送头盔。

人保财险驻马店市分公司员工向市民介绍“买保险、送头盔”活动方案。

通过模拟实验呼吁市民骑车过程佩戴安全头盔。

  为保障人民群众行车安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贯彻落实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全国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精神。5月31日上午,驻马店市公安交警支队、驻马店市公安局雪松分局、人保财险驻马店市分公司、驻马店市新能源汽车协会,联合在市雪松大道北地下道口雅迪电动车专卖店门前小广场举行“一盔一带”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并为外卖、快递从业人员赠送了头盔。 

市公安交警支队
6月1日起“一盔一带”正式执行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旨在通过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乘驾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安全带使用率,有效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群众安全防护水平,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6月1日起,我市将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的行为。对违法行为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和乘车人不戴安全头盔的,予以批评教育;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机动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200元;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10元。

人保财险驻马店市分公司
市民出行有了“双保险”

  活动现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和人保财险驻马店市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向参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市民讲解、示范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使用安全带的规范标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头盔就是护头盔”的安全意识,有效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和安全带使用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人保财险驻马店市分公司与市公安交警支队将继续发挥双方智能优势,不断建立完善“警保联动”工作机制。人保警保联动队构建交通事故处理新格局,有效提高了我市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处置效率,给市民生活带来了便捷。针对此次“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人保财险驻马店市分公司将整合现有警保联动和两站两员资源,联合各辖区派出所,在全市警亭设置“共享头盔”服务站点,协助交警部门开展电动车管理工作,共同降低交通事故,切实履行“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庄严使命。
  据了解,为积极落实好这项安全行动精神,人保财险驻马店市分公司结合我市实际,推出“买保险、送头盔”活动。针对办理电动自行车“一盔一带”专项产品的客户,只需交纳最低100元保费,即可获得最高12.2万元的人身及财产损失保障和3C认证的品牌头盔。 

市民
佩戴头盔很有必要

  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给市民上了一堂安全实验课:民警高高举起西瓜,用力向头盔狠狠砸去,西瓜瞬间碎成好几块,鲜红的瓤格外醒目。
  市民王女士观看实验后,表示受益匪浅。她告诉记者,之前一直觉得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没有必要,因为速度不快,并不会发生危险,而且即便戴了头盔也一样可能会受伤。“看了民警做的实验后,发现戴头盔与不戴头盔确实有明显的区别,以后要养成骑电动车出门就戴头盔的好习惯。”王女士说。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能够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市民并不多。“太闷热!嫌麻烦!怕压乱发型!听不见声音……”这是少数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不愿佩戴头盔的原因。不少市民一致表示,通过今天的现场学习,全面了解“头盔就是生命的保护伞”的安全知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戴头盔能够对我们的生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以后要养成骑电动车出门佩戴头盔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