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磊)日前,依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山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已足额发放。
自2020年1月1日起,确山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按照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延续享受基本生活费。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补贴标准全额发放。
为了使确山县符合条件的儿童应纳尽纳,经过镇(街道)民政部门细致地摸底排查、审核,目前,全县初步确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3人,基本生活保障补贴已发放到5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