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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第1期二次开奖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有奖发票工作的社会关注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协税、护税机制的形成,推动纳税信用体系建设,驻马店市税务局根据有奖发票推行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举行驻马店市第1期有奖发票二次开奖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奖时间:2019年5月22日10:30
  二、开奖地点:大商新玛特购物中心楼前广场
  三、开奖范围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管辖范围内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可进入第二次开奖:
  (一)在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含)期间已参与第一次开奖的;
  (二)已采集普通发票持有者个人身份信息的;
  (三)购买方为个人的;
  (四)经过系统校验通过的。
  四、奖项设置
  本期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共设奖金30万元。设三档奖项:一等奖1个,奖金5万元;二等奖10个,每个奖金1万元,奖金金额共10万元;三等奖30个,每个奖金5000元,奖金金额共15万元。
  五、开奖方式
  本次开奖由驻马店市天中公证处监督。驻马店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从符合参与条件的普通发票中随机抽取中奖发票。
  二次开奖结果将通过驻马店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和《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对外公布,并通过登记二次开奖时填写的手机号码通知中奖者本人。六、兑奖方式
  中奖者本人需自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驻马店市税务局指定地点兑奖(如遇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期满的次日为兑奖截止日期),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视为自动放弃。
  (一)兑奖时间
  兑奖期限内工作日工作时间,请中奖者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预约电话:0396-2965161),具体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兑奖地点
  驻马店市驿城区春晓街33号,驻马店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春晓街办公区5楼509房间)。
  (三)兑奖所需资料
  1.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与二次开奖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兑奖。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与二次开奖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中奖发票版式文件打印件两份兑奖。
  兑奖者提供的中奖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以票面打印的电子信息为准,兑奖者应当如实提交有关资料,对其提供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四)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发票不予兑奖。
  (五)兑奖者领取二次开奖中奖奖金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单位驻马店市税务局代扣代缴。
  特此通告。 
  

驻马店市税务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