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予)近日,汝南县总工会就进一步加强劳模动态管理、落实劳模荣誉津贴待遇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把收集整理市级以上劳模的情况向汝南县委作专题汇报。汝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就市级以上119名劳模的荣誉津贴等待遇落实问题给予批复。
批复规定了劳模荣誉津贴的发放范围和支付渠道:行政和事业单位的61名劳模的荣誉津贴由县财政拨付,其所在单位按原工资渠道发放;企业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26名劳模的荣誉津贴按其原工资渠道支付;农民和所在单位因破产或其他原因无力支付荣誉津贴的32名劳模,由县财政局按年度拨给县总工会,劳模凭发放的劳模津贴领取卡到县总工会领取。批复还指出,对在住房、子女就业方面有困难的劳模,所在单位应优先给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