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于2025年12月25日正式印发,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由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为从项目源头严控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增量提供制度遵循。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聚焦构建节能降碳一体化审查体系。一是明确将碳排放评价嵌入节能审查全流程,碳排放评价结果统一纳入节能审查意见,实现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同步受理、同步评审、同步出具意见。二是细化能耗、碳排放核算要求,按规定应当开展碳排放评价的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核算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提出切实可行降碳举措。三是明确节能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未按规定开展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筑牢项目准入关口。
提升审查审批政务服务效能。一是厘清省、市两级审查审批权限,按照能源消费量划分审查层级,坚持“抓大放小”管理原则。二是推行区域节能审查制度,在开展区域节能审查的开发区内,除应由国家、省级负责节能审查的项目外,符合条件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项目申报材料,压减办理时限。三是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健全咨询辅导机制,为企业提供清晰办事指引,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压实各方主体责任,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一是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节能报告、碳排放评价报告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禁拆分项目,以规避审查。二是规范区域节能审查实施流程,明确区域用能、碳排放总量、化石能源消费管控等硬性指标。三是完善竣工验收制度,项目投产使用前,对节能降碳措施和审查评价要求落实情况开展专项验收,分期建设项目实行分期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规范事中事后监督执法管理。一是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做实日常监管,依法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加强信用管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节能降碳管理规定的建设单位,依法落实信用约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