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魏文豪)“我的树种了十几年,他不打招呼就砍掉,必须赔偿。”“树木紧贴我家房屋隐患重重,刮风下雨危及人身安全,我也是无奈之举。”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古吕法庭依托先行调解机制,联合月亮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因树木引发的邻里纠纷。
家住月亮湾街道七里朱村余庄的于某和杨某系同村邻居。十年前,于某在自家地里栽种了三排树木,后杨某在树旁盖房。2025年底,杨某认为树木过于靠近自家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中两棵大树砍伐拉走。于某报警后,经派出所和村委多次调解无效,将杨某诉至新蔡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1200元。
案件分理到该法庭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系典型的相邻关系纠纷,直接判决不仅伤和气,还容易引发后续执行难题。于是,法官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与月亮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于某的情绪十分激动,要求杨某赔偿600元。杨某则当场表示愿意赔偿,但也提出了要求,之前于某家曾有树木倒塌,砸坏了自家的空调,目前剩余的几棵树紧挨自家房屋和院墙,严重威胁人身安全,要求于某必须将剩余树木全部砍掉。
面对双方的核心诉求,法官和调解员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一方面指出杨某私自砍树行为不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向于某说明,树木离他人家过近造成安全隐患,根据相关规定,于某负有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义务。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杨某通过古吕人民法庭向于某交付600元赔偿款;于某砍掉紧挨杨某家房屋的6棵树,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为当事人省去了冗长的诉讼流程,节约了诉讼成本,还维系了珍贵的邻里之情。据了解,该法庭将持续深挖本土仁义文化资源,深耕“里仁为美·义巷风和”特色司法品牌建设,以文化赋能司法、以柔性化解纷争,持续擦亮基层调解名片,全力守护社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