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4日
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案件出庭观摩评议活动
  本报讯(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蒲苗苗 王煊雅)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工作部署,落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异地庭审互评工作要求,切实淬炼公诉人出庭实战能力,连日来,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组成的评议组到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案件出庭观摩评议活动。
  活动期间,评议组先后对市人民检察院、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和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5起案件进行跟庭观摩,案件类型既有认罪认罚案件,也有“零口供”案件;既有合同诈骗、故意杀人等单一罪名案件,也涵盖强制猥亵、诈骗、贪污、洗钱、挪用公款等多罪名案件,全方位、多角度检验了公诉人在不同案件场景下的出庭履职能力。出庭公诉队伍呈现层级联动、新老结合的特点,既有新入额检察官在一线历练,也有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庭审现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依托多媒体示证系统完整串联全案证据,讯问层层递进,举证逻辑清晰,答辩有理有力,紧扣案件争议焦点展开精准指控,对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问题逐一释法说理,结合社会危害性开展当庭教育,充分展现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专业能力和履职担当。
  庭审结束后召开的评议会上,我市出庭公诉团队首先进行自我复盘,总结亮点,分析不足。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做法予以肯定,并结合各自专业背景和观察视角,对出庭工作提出客观中肯的意见。评议组围绕法律文书制作、指控犯罪、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应变等方面,对公诉人综合履职能力开展评议,将“三个善于”的落实情况作为贯穿评议始终的重要标准,既肯定了公诉亮点,也针对法律文书的措辞精准度、法条引用的规范性等细节瑕疵提出建议,并对讯问切入时机的把握、辩方突袭情况的预判等策略问题开展复盘推演,确保建议不仅“说到点子上”,更能“落实到行动中”,真正实现“评一案、进一步”的效果。
  此次活动既是对公诉人个人能力的全面检验,也是对全市公诉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有力推动。据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面梳理汇总评议反馈意见,逐项细化整改措施,狠抓落地落实,坚持在实战中打磨技巧、在评议中拓展思路,以精益求精的办案态度办好每起案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彰显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