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光辉)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铜钟法庭通过“审判+执行”的方式,化解一起彩礼纠纷,彰显了法律的温度和执行的力度,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张某和王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后,张某向王某支付了见面钱、三金和彩礼等,不久双方举办结婚典礼并共同生活。婚后,双方由于工作均在外地,经常发生争吵,夫妻关系迅速恶化。双方既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未生育子女。张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王某返还29万多元彩礼。
案件受理后,铜钟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深知此类纠纷若简单判决易激化矛盾,遂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背靠背进行沟通和调解,详细了解2人是否还愿意延续婚姻关系及如何处理彩礼与陪嫁等情况。经沟通得知,原被告双方均认为夫妻一场,应当好聚好散。
发现双方具有调解意愿后,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内心真实诉求,向双方详细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等,并向双方释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不满一年的,可要求返还彩礼”。同时,从习俗、道德、感情、法理等角度进行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就离婚和彩礼返还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双方矛盾并未完全解决,因原告诉讼中对被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现被告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原告称不敢同意解除对被告财产的保全措施,担心被告将财产转移;被告称原告若不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自己将无法履行。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当天,铜钟人民法庭当即作出解封裁定并送交执行法官。次日,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携带相关材料同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银行,将彩礼款取出并当场交给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