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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以法治手段守护师生“舌尖安全”
《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餐饮管理 条例》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本报讯(记者 黄育南)《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餐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为保障师生在校集中用餐安全与营养健康出台的又一重要地方性法规。12月30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条例》进行详细解读。
  目前,我市共有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2347所,就餐学生86.3万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环节多、链条长,涉及多个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餐饮管理工作存在食堂准入和监管机制不健全、委托承包经营不规范、资金管理不到位、餐饮安全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急需通过立法予以规范。为此,2024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条例》起草工作,历经审议、表决等程序。9月29日,《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中小学校幼儿园餐饮安全管理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强调建立健全餐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落细,并对食品采购、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视频监控等环节作出详细规定,同时明确供餐单位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力求建立贯穿采购、贮存、加工制作、供应全过程的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条例》还强化学校餐饮安全社会共治。通过规定家长陪餐、设立食堂开放日、公开视频监控、成立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措施,推动学校餐饮安全管理工作向多主体主动参与、共同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转变,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共同落实,形成学校餐饮安全管理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共同监督、共管共治的良好社会环境。对未按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食品安全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规定给予处罚。
  据了解,此《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十六部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继《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之后又一部聚焦教育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这部法规旨在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以法治手段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