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孟庆胜 胡书杰)“儿女都安慰我说就当花钱买个教训,没想到被骗走的钱还能再找回来。”近日,遂平县居民张大爷攥着失而复得的1000元钱,脸上全是笑容。
张大爷是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等10人诈骗案的受害人之一。这起涉案金额3.64万元的案件,受害人41人,且全部是老年人,是一起典型的线下“设局”诈骗案,老年人容易上当。
2024年6月~8月,李某、杨某等10人冒充某知名白酒企业工作人员在街头发放传单,以“缴纳1000元现金兑换礼品卡,上台领酒后立即退还本金”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名酒品鉴会”。待群众缴款领取廉价白酒后,团伙成员便以“清点人数”“准备礼品”等借口迅速转移,携款逃离现场。
此案由遂平县公安局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审查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李某等人为掩人耳目,频繁更换诈骗场所,在豫北、豫南等地多次行骗。他们抓住老年人被骗不好意思声张的心理,将诈骗金额设定在每人1000元,很多老年人被骗后觉得钱也不多,就自认倒霉不再报案追究,导致受害人信息的确认比较困难。
为准确认定犯罪事实,检察官列出引导侦查提纲,引导侦查人员深挖犯罪链条、逐一核查被害人信息、精准核算涉案金额,在审查起诉阶段新确认受害人17名。
为了全力帮助受骗老人挽回经济损失,检察官逐一对被告人及家属开展释法说理,详细阐明主动退赃退赔与拒不退赃的不同法律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涉案人员主动退缴全部赃款。
8月,遂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等10人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目前,判决已经生效,受骗老人的损失已全部发还到位。
近日,该院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拆解本案诈骗套路,通过以案释法提升社区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的识别防范诈骗能力,切实筑牢维护老年人权益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