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的“神经末梢”,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三个管理”的内涵要义,充分认识“三个管理”是各有侧重、融合互促、一体推进的有机整体。只有平衡把握好三者的内在联系,才能推进检察工作科学管理,促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落实一体化检察履职,做优业务管理。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以理念引领、政策引导、质效研判等,牵引检察业务整体向前。坚持检委会议案与议事并重,研究重大疑难的个案,同步加强对类案的把握。定期开展案件办理“回头看”,总结以往办理案件经验和共性问题,着力疏通制约检察业务发展的堵点,充分发挥检委会科学决策、工作指导的优势作用。
落实实质化流程监控,做实案件管理。坚持以案件程序监管为核心,统筹处理好重点与一般、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通过全流程监督促进案件规范办理。组建流程监控领导小组,建立“部门日审核,案管月分析”工作机制,采取专人监控、部门检查、整体把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通过流程监控领导小组分层次赋权流程监控权限,重点强化对员额制检察官的制约监督,防止案件带“病”流转。
落实精细化案件评查,做强质量管理。紧紧扭住质量管理这个“牛鼻子”,重点用好案件检查评查工作抓手。注重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针对侦查环节刑事案件证据收集不及时、不全面等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依托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推行捕前、诉前审查过滤,提升移送案件质量;对已办理案件,采取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抽查核查的工作方式开展质量检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关键环节,组织检察官进行交叉核查,重点案件交由经验丰富的专人核查,确保核查质量。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工作品质。坚持把管案与管人有机结合,完善和落实司法责任制,注重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引导检察官真正当好高质效办案的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管案”与“管人”的有效衔接,将办案质效作为检察人员考核评价、入额退额、晋职晋级的依据,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建立“评查—反馈—整改”全过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将整改情况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案管部门定期梳理总结问题,通过召开讲评会等方式,向全体办案人员讲评办案中频发易错问题及注意事项,提示检察官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落实责任追究。
(作者系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