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积极引导中小银行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城商行和民营银行要发挥服务城乡居民、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生力军作用,注重利用管理半径短、经营机制灵活等优势,结合自身资源禀赋,针对性优化“五篇大文章”金融产品和服务。突出人缘、亲缘优势,探索构建有效的小微企业服务模式。农村中小银行要强化支农支小使命担当,深耕当地特色产业,主动适应市场变化,支持农业产业链发展,加大乡村振兴等领域融资支持力度。
(十二)大力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保险机构要坚持保障本源,持续优化保险产品和业务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因地制宜发展科技保险,实现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保险保障覆盖。丰富绿色保险产品供给,聚焦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低碳技术、绿色农业等领域需求,开发多样化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各类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推进健康保险发展,有效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推动巨灾保险发展,发挥好保险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的优势,持续加大对“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力度。
(十三)主动发挥非银行金融机构专业优势。引导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聚焦主业、规范发展。鼓励信托公司培育发展养老信托、绿色信托、知识产权信托等业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充分发挥不良资产盘活处置专业优势,为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等提供专业金融服务。突出消费金融公司特色化服务功能,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能。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助力制造业企业扩大销售、盘活设备资产,发展新能源船舶、新能源汽车等绿色租赁。支持财务公司参与能源行业、汽车行业等绿色减碳项目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绿色金融专项债。鼓励资管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乡村振兴、养老产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的投资。
四、完善银行保险机构“五篇大文章”组织管理体系
(十四)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银行保险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五篇大文章”相关业务的组织领导,将“五篇大文章”纳入机构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健全专项领导协调机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统筹推动和组织保障。通过加大信贷资源投入力度、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实施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措施,加大内部资源倾斜力度,促进“五篇大文章”相关业务协调、持续、稳健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结合自身实际设立专门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