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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1日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
跨区域协作 确保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本报讯(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孙瑶瑶)“原来不缴罚金不是个人小事,而是对法律权威的漠视。”近日,平舆县某社区矫正对象霍某主动缴纳1万元罚金。这起由大数据精准捕捉、跨区域联动解决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成为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守护刑罚执行完整性的生动实践。
  2024年5月,霍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某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5年2月,该院依托“社区矫正综合管理指挥平台”“社区矫正智慧检察系统”及社区矫正人员台账,对社区矫正对象信息进行大数据碰撞分析时发现,霍某存在未及时缴纳刑事裁判确定的部分罚金的情况。
  发现线索后,该院迅速启动联动机制,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某人民法院积极沟通,联合平舆县司法局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该院检察官调取霍某社区矫正档案,与作出判决的法院沟通,核实罚金刑判决内容及执行要求;另一方面,联合社区矫正机构评估其在矫表现及履行能力,发现霍某具备缴纳能力,但受“交了不罚、罚了不交”等错误观念影响,对缴纳罚金存在抵触情绪。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不仅会被限制消费、列入失信名单,还可能影响缓刑考验期的表现。”该院检察官多次对霍某开展面对面释法说理,从法律规定到后果警示、从司法权威到个人信用,层层剖析、耐心疏导。“我一定配合,不再心存侥幸。”最终,霍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缴纳了全部罚金。
  霍某案的圆满解决,不仅是一次跨区域协作保障刑罚执行的成功实践,还是对“数字赋能+联动共治”模式的生动注脚。“我们将深化数字技术与司法实践的融合,将执行难点在联动共治中转化为司法公信增长点,为法治社会建设注入更强动力。”该院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