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时旋旋
“办理一个案件,就要努力恢复一片绿水青山。”这是汝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张魁常挂在嘴边的话。
自2022年9月通过选调生考试进入汝南县人民法院、成为环境资源法庭的一员以来,张魁用专业与坚守践行着“碧水蓝天守护者”的誓言,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先进个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先进个人等。
“生态案件的审理,不仅要惩治违法者,而且要让受损的生态得到修复。”张魁始终秉持这一理念。在参与审理王某滥伐林木案时,他深入研究案情,提出对被告人发出林木采伐禁止令的建议,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林木采伐相关的活动。这是我市发出的首份林木采伐禁止令,不仅震慑了潜在违法者,而且让群众深刻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
在耿某等9人污染环境案中,张魁全程跟进案件办理,推动当事人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受损情况,科学制订修复方案。在该院的监督下,当事人主动完成生态修复,为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司法引导+专业评估+全程监督”的可复制经验。
“环境资源审判需要专业支撑,调研是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径。”张魁深知这一点。他深耕环境资源审判领域,论文《整体系统论下生态修复执行之创新》荣获首届环境司法创新发展论坛二等奖,课题《专业化知识型人民陪审员制度化管理问题研究》获评全省法院重点课题优秀调研成果,论文《滥伐林木案件生态修复适用研究》入选中国刑法学年会论文集。
在同事与张魁的共同努力下,汝南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不断推进专业化建设,2024年获评河南省“2023年‘三打’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202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生态保护不是‘单打独斗’,需要多方合力。”张魁参与推动签订《豫南平原生态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打破地域壁垒,助力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为生态修复提供制度保障。
除了法官助理的本职工作,张魁还承担着大量综合文秘和法治宣传任务。为了高质量完成文稿,他常常加班加点,工作日的夜晚、周末的办公室,总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他撰写的30多篇环境资源保护宣传稿,先后被多家媒体报道,让生态保护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从大学毕业到参加工作,从法学专业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从朝气蓬勃的莘莘学子到成绩斐然的法官助理,张魁始终朝着“守护绿水青山”的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坚毅前行,以青春之力在生态司法的赛道上奋力奔跑,用努力、坚守书写着新时代青年司法工作者的担当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