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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8日
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三、切实防范化解风险
  (五)提高资本补充能力。持续强化“报行合一”监管,推进行业降本增效,提高内源性资本积累能力。研究优化股东资质和持股比例要求,增强外源性资本补充吸引力。支持财险机构增资扩股和发行资本补充工具,提高抗风险能力。
  (六)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做好财险运行趋势的动态研判。加大监测力度,紧盯风险苗头,加强新型业务和业态监管。研究建立财险风险预警规程,强化对公司治理缺陷、经营持续亏损、资产负债错配、偿付能力濒临不足公司的风险预警。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推动建立风险监测档案清单,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七)完善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机制。健全具有硬约束的财险风险早期纠正机制,明确对风险机构早期纠正的触发情形和具体措施,有序处置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建立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压实财险机构风险处置主体责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强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规范履职行为,强化履职监督,对在强监管、防风险等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健全处置成本分担机制,依法推动问题机构股东优先吸收风险损失。
  (八)丰富风险化解处置方式。督促问题机构必要时启动实施恢复和处置计划。鼓励财险公司兼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机构“迁册化险”,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出清风险。对风险大、不具持续经营能力的财险机构,依法开展市场退出,研究相关配套政策。规范风险处置流程,依法有序开展处置工作。加强行政司法衔接,更好发挥司法程序定分止争、加快风险出清作用。
  四、深化改革推进开放
  (九)把好机构发展定位。深化党建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鼓励机构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发展。支持大型财险公司做优做强,带头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市场秩序。强化政策性财险公司职能定位,落实国家战略。鼓励中小财险公司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经营优势,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引导互联网财险公司、相互财险组织和自保公司规范发展。实施保险中介清虚规范提质行动,发挥保险中介的积极作用,提高专业化能力。
  (十)加快业务转型升级。丰富新能源车险产品,优化市场化定价机制,研究出台推动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引导行业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科技赋能,加快线上化、数智化转型。夯实财险业数据基础,深化数据应用,打造数据资产。加强对智能驾驶、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等新领域新赛道保险研究应用。健全完善财险服务流程和标准。加强财险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营销宣传和信息披露,提升理赔服务质效,完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