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产保险业(以下简称财险业)高质量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加强财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深化财险领域改革,促进财险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金融强国建设。
未来五年,财险业保持平稳增长,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广度深度、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初步形成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
二、全面监管严格监管
(一)强化市场准入退出监管。强化股权穿透式监管,运用大数据加强股东资质、资金来源和行为等方面的实质审查,加大违规股东通报和清退力度。严把董事长、总经理等关键人员准入关,严格落实董事及高管履职评价、履职监管制度,强化履职行为约束。健全财险分支机构准入退出机制,优化财险机构区域布局。坚持保险保障本源,加大产品监管力度,实施产品智能化审核,坚决淘汰问题产品。
(二)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健全财险监管评级评价和分类监管制度,完善评级评价结果运用相关规则,体现扶优限劣导向。突出重点分级监管,加强行业重要性财险公司持续监管,对风险隐患较大财险公司实施高强度监管,研究提级监管相关程序。探索区分业务范围实施分类监管,在公司治理、机构设立、业务经营等相关方面研究出台差异化监管举措。
(三)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关联交易和资金运用监管,重点整治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通过多层嵌套投资规避监管隐匿风险等问题。加强数据真实性监管,强化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夯实经营数据基础。完善财险重点领域业务经营规则,强化承保理赔监管,重点整治虚假承保、虚假理赔、虚假退保、虚列费用、虚挂保费,以及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坚持严查重处和机构人员双罚,推进行刑衔接。强化公司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内部追责问责。
(四)健全审慎监管制度规则。完善财险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监管法规制度。健全财险领域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构建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强化财险监管法规制度落地执行和效果评估。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