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对象,兼有保险、储蓄双重功能,主要包括定期人寿、终身人寿、生存保险、生死两全和养老保险等。
定期人寿。定期人寿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不必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为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终身人寿。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受益人。终身保险保险期长,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有储蓄功能。
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生死两全。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的结合。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假设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的人寿保险。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