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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8日
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原则
  在保险合同解释中,有利于被保险人解释原则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原则。它指的是当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内容发生争议之时,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这个原则源于英国1536年的人身保险赔偿案例,后经不断发展而成为保险合同的一大解释原则,并且各国都立法确立了这一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关于这一规定的适用应当注意,并非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条款的任何争议都必须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当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条款的内容理解不一致时,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首先按照通常理解,结合条文词句的含义、逻辑关系和保险交易惯例等进行合理解释,有专业解释的,如死亡、地震、暴雨等,应按照专业术语的理解来解释。只有当保险条款的含义含混不清或产生多种理解时,才应当援引上述规定,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只有如此,才不至于滥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背离立法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