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四超 曹源源)近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部分月子中心为产妇自配餐饮,属于提供餐饮服务行业,但并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遂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市场监管部门对月子中心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存在的监管不严问题,遂向县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部分月子中心经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依法处置。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整改落实,对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月子中心要求停止经营并全面整改,督促15名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