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侯懿珈)“水葫芦清理干净了,水里还出现了小鱼,现在有很多人来钓鱼。”日前,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县城东环城路刘楼桥附近水域进行“回头看”时,附近居民对检察官说起河道整改后的变化。
2024年9月,该院收到人大代表提供的线索,反映县城东环城路刘楼桥附近水域有大片绿色植物覆盖在水面上,疑似外来入侵生物水葫芦。
经检察官实地勘察,发现县城东环城路刘楼桥附近水域覆盖了一片浓厚的植物,长度达1公里。后经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现场提取植物样本,与各类植物图片特征、生长习性等对比分析,确认该植物为外来入侵生物凤眼莲,俗称水葫芦。
水葫芦繁殖能力极其旺盛,若任由其生长,既破坏水生生态系统,威胁本地生物多样性,还会污染水质。为尽快消除这一隐患,该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县东环城路刘楼桥附近水域进行清理整治和防护管理,恢复河流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借助专业机械,对该水域水葫芦进行集中清理并作无害化处理,共清理繁衍水葫芦的水域4.8平方公里。同时,加强对县域水域的日常巡查,全面排查水葫芦的分布情况,定期安排专人做好河道日常巡查,并开展水葫芦防除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增强群众防治意识。
为跟进水葫芦整改情况,近日,检察官邀请人大代表一起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发现河面漂浮的水葫芦已经全部清空,河道畅通、水质变好,恢复了往日的清澈。
“案件反映了民心民意,作为案件办理的见证者,公益诉讼推动了河道的综合治理,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回头看”现场,市人大代表田鲜丽为检察机关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