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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1日
正阳县人民检察院
凝聚监督合力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本报讯(通讯员 刘 依)“孩子现在跟着大伯生活,我们会一直关注并保障其学习和生活情况。”12月7日,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受害人家属进行回访时,当地村干部表示。
  今年5月,张某顺路搭乘李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回家途中,三轮车后轮撞到路边的残余限宽墩,导致车辆侧翻,张某从三轮车内摔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将李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院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肇事者李某为孤寡老人,平日以拾荒为生,生活困苦。受害人张某是一位单亲母亲,丈夫早年亡故,儿子尚未成年。
  两人家庭情况特殊又事发突然,受害人权益如何保障?乡村道路安全隐患如何解决?承办检察官经过到案发地及李某、张某家中走访后,提议召开融合履职协调会。该院相关检察部门共同参会,经研究决定将残余限宽墩这一安全隐患交由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受理,张某的儿子后续学习和生活保障问题交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受理。
  6月16日,该院对李某是否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李某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载人发生事故,应当负事故全部责任。但考虑李某在事发后自愿认罪认罚,主动用全部积蓄进行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结合听证员代表意见,该院依法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因李某赔偿的金额不能保证张某的儿子在成年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该院多次与县民政部门、张某所属乡镇负责人沟通,最终将张某的儿子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范围,为其提供日常救济,确保其不因家庭变故失学。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组织干警对案发地乡村道路残余限宽墩进行勘验,确认案中残余限宽墩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村道的管理和养护工作应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7月16日,该院针对非法限宽设施向道路属地乡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乡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全乡道路进行自查,及时拆除非法残余限宽墩3处。
  “我们将继续推进刑事检察、司法救助、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壁垒,更好地集约司法资源,凝聚监督合力,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该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