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郭 佳)“感谢检察官、司法社工对我的教育和引导。今后,我会更加积极地学习生活。”近日,帮教对象小王(化名)向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发来一条感谢信息。
今年3月,小王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王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本着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小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设置考验期为12个月,并委托轩合司法社工对其进行考察帮教。9月1日,小王开始了大学生活。在检察官和司法社工的鼓励下,小王积极参加竞选,成为班长,还顺利加入学生会。
“我院未检团队坚持精准化帮教,通过思想品德教化向帮教对象灌输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使他们在面对诱惑时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该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