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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1日
假币犯罪警示案例和假币犯罪法律法规
  近年来,制售假币的受害人群往往集中于老年人、妇女、农民工、小商贩等群体,尤其农村成为假币犯罪高发地区,严重干扰了货币正常流通秩序,给群众造成很大损失。
  假币犯罪警示案例
  案例一:2019年5月至6月,邓某使用多个假名以网上交易的方式数次购买假币,累计600张。邓某利用集市人多、环境复杂、老年人防范意识差等特点,在湖南省张家界市多地菜场集市利用以整换零的方式将假币换成真币。
  案例二:2019年6月至9月,葛某在江苏省常州市汽车站和周边地区,多次以手机不方便收款为由开车带被害人去换现金,伺机调包后又以收到的现金缺角、疑似假币为由要求被害人用微信支付,通过上述手段,窃得15名被害人4700元现金。
  假币犯罪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大家在现金交易时要提高识假反假能力,尤其在集市、车站、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内进行交易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细辨别所收钞票的真伪。如果发现涉及假币的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遂平中原村镇银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