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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1日
守护“高墙外的正义”
——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侧记
  通讯员 张基伟 徐文胜
  依法对社区矫正实施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强化、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创新履职方式,更加突出对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收监执行、脱管漏管等社区矫正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检察监督,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更加有效实现刑罚的教育挽救功能。
  创建“监督+监管”融合履职平台,深化数字检察应用。为解决个别社区矫正对象以“一人双机”方式逃避监管问题,该院与县司法局多次协调沟通,利用“豫在矫”平台,运用其搭载的生物验证功能,有效避免社区矫正对象不请假外出问题。检察官定期登录河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签到地点、请假、学习等情况进行实时查询,提升工作效率。该院依托数据赋能,已依法监督司法行政部门提请法院收监执行1名社区矫正对象。
  完善“检察+司法”协作配合平台,设计多元矫正方案。该院与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就社区矫正对象周某离开居住地外出求学一事进行磋商。经讨论,一致同意周某外出求学申请,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县司法局加强对周某的监管,在保障其顺利就学的同时确保接受司法局的正常监管。
  搭建“监督+护企”快速联动平台,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让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机制创新。设置涉企业社区矫正案件“当日通道”,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监督申请做到当日来、当日结。针对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需求,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加强动态规范管理,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用评估,实行承诺报备制度试点,优化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因经营活动临时请假外出审批程序。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定期信用评估、赴异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