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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有关惩治假币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
  一、【伪造货币罪】指没有货币制作、发行权的人,非法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妨害货币的公共信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指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持有、使用假币罪】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变造货币罪】指对真实的货币进行涂改、拼接、挖补、剪贴等方法进行改制,以改变货币票面价值或纸币张数,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建行驻马店分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