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曹源源 石磊)8月29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3年12月,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一家印刷厂在印制盗版书。
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印刷厂,经现场清点,查扣非法出版物5种,共计4700册。2024年1月5日,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西平县公安局于当日立案侦查。6月7日,按照全市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规定,西平县公安局以刘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提请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刘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复制、销售印刷品,犯罪事实基本清楚,遂依法对刘某批准逮捕。同时,结合该案反映的印刷行业及其行政监管问题,建议执法部门加强对非法出版、侵犯著作权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相关行业的引导和监管,为全社会共同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