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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6日
开发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再次提升
  本报讯(记者 唐 翀)今年7月1日起,开发区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此次提标,该区将城乡低保对象财政补助水平从原来的月人均不低于315元、220元分别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323元、228元。这一调整,直接惠及全区城乡低保家庭,有效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压力。
  同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9828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8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6864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116元。这一举措,为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了更加充分的保障。
  为确保提标后的救助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该区民政局实行按月发放制度,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确保救助对象按时领取应得补助。
  针对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该区将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相应的供养服务机构,保障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照料需求。至目前,该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提标补助资金于8月10日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此次提标工作,是对群众关切问题的积极回应,通过不断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进一步织牢民生保障网,为全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兜底保障。”开发区民政局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