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理想)近日,经新蔡县人民检察院监督,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贾某被县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2023年11月24日,贾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新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八个月,缓刑考验期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8月4日。
在接受社区矫正管理期间,贾某先后因未按规定完成生物验证和私自外出被训诫2次、警告2次、行政拘留1次。7月8日,贾某再次未按规定完成生物验证,人机分离失去联络。
该院发现后,及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于7月11日向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对贾某从严处理,并建议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的建议。7月31日,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撤销贾某缓刑的刑事裁定书,裁定对贾某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