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燕蕾 李雨纯)近日,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贩卖涉毒电子烟案。
2023年10月31日,翟某主动联系杨某,询问杨某是否有渠道购买让人上头的电子烟,杨某答应帮翟某购买。之后杨某从上家李某(已另案处理)手中购买4支,每支加价100元后卖给翟某,从中获利400元。
翟某与朋友吸食后,出现了头晕、恶心、站不稳等情况,于是向派出所报案。随后公安机关到达现场,查获电子烟3支。经司法鉴定,查获的电子烟中含有依托咪酯成分。
经查明,杨某明知贩卖的电子烟中含有依托咪酯成分,却仍向他人非法销售,该院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