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郭婉晴)“看到这样的广告,我们真的很心动,就干起来了,没想到却沦为诈骗犯罪的工具人,真是悔不当初。”近日,刘某在庭审现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23年11月,刘某在网上找兼职时认识了一网友,网友将刘某和其朋友李某拉进一个QQ群,添加“客服”为好友后,按照“客服”指示拨打大量电话并保持通话,李某则用自己的手机与“客服”接通QQ语音通话,两部手机打开免提放在一起搭建简易“手机口”,“客服”通过李某的手机以赠送小礼品等为幌子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又以网络刷单返利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
2023年12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并依法对刘某和李某提起公诉,考虑二人刚满十八周岁,且具备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建议法院对二人适用缓刑。
最终,西平县人民法院采纳了该院量刑建议,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