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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1日
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
  二、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野外生火取暖最容易麻痹大意,如遇大风天气,极易引燃周围植被,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三、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
  四、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一个小小的烟头足够毁灭一片绿色森林,不要小瞧一个烟头,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五、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祀,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也许就是不经意的一个火星,会成为一场生态灾难的开始。
  六、不准在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放火炼山、烧荒极易引发山林火灾,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监护人应加强管理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玩火的危险性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八、不准乘车时向窗外扔烟头。烟头虽小,但最容易引燃森林植被。
  九、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的同时,不经意间掉落的小火星,可能引燃周围的植被,从而引发森林火灾。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接到扑救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科学扑救。
  (摘自中国森林草原防灭火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