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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5日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为迷途未成年人撑起希望之伞
  本报讯 (通讯员 邓华平 龚旭阳)为深入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近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举行不起诉宣告仪式,共同见证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启人生新篇章。
  小张(化名)和小华(化名)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和不良社会关系的影响,涉嫌盗窃罪。因两人系未成年人犯罪,并具有认罪认罚和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该院依法对两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
  考察期间,检察官与司法社工针对两人的具体情况制订了“一对一”帮教方案,包括法治教育、亲职教育、心理疏导、志愿服务等,让两人接受全方位帮教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温暖。经过 6个月的帮教,小张(化名)和小华(化名)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个人习惯和思想状态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向两名帮教对象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随后司法社工宣读了两名帮教对象的监督考察报告,对两人考察期间的表现、变化和成长进行了回顾。检察官鼓励两名帮教对象要告别过去、面向未来,认识自身错误,提高认知能力和是非辨别能力,加强自我约束,做一个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人,并叮嘱他们要认真学习,努力实现人生价值,不辜负家庭和社会对他们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