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牛云强 本报见习记者 徐小防 通讯员 王付增
近年来,新蔡县人民法院以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诉前化解为抓手,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诉源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开展诉前鉴定工作。2023年1月30日,该院印发关于诉前委托鉴定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初步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案件实施诉前鉴定,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有效解决了鉴定案件程序启动慢、机构选择难、鉴定周期长等问题。
至目前,该院已在诉前委托鉴定案件84件,已结案30件,未结案54件。自该院开展诉前鉴定工作以来,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新收223件,较去年同比减少127件,同比减少36.28%。
推动财产保全工作。该院在立案阶段加强财产保全宣传和答疑工作,安排员额法官专门负责办理诉前财产保全,邀请保险公司驻该院值班,打通诉前保全绿色通道,以保全促调解、以保全促执行,提高执行到位率,有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成立诉源治理团队。由4名员额法官负责组织实施诉前鉴定、司法确认、支付令审查等工作,每个团队编入人民调解员、律师、特邀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调解案件,逐步建立完善“法官统筹指导+调解员驻点调解+书记员全程辅助”的工作机制。
制定法官和调解员值班制度,分别由4名诉源治理团队法官和12名特邀调解员驻该院值班,负责法律咨询、诉前引导及诉前调解工作,其中12名特邀调解员分别来自县人民调解中心、律师事务所、乡镇调解委员会等。引进专业第三方调解组织,主要调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和离婚纠纷,目前分流诉前调解案件32件,调解成功11件,调解成功率34.4%。
该院建立人民法庭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基层治理单位、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或者基层解纷人员在化解、调解过程中需要法官参与指导的,可以向所属辖区人民法庭提出申请,亦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要求法官在线参与调解。各人民法庭通过推送典型案例、进行法条解释、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提供调解工作指导,切实发挥司法在调解流程、效力确认、法律指引等方面的保障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