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王树恒)“太感谢你们了,考虑到我们企业的难处,还为我们做了这么多工作……”近日,被执行人紧紧握住正阳县人民法院干警的手表达谢意。
原告李某与被告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该院调解,某公司同意偿还李某借款本金8.5万元及利息。调解生效后,被告未及时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后,该院干警依法启动执行程序,对该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情况进行了调查。
执行过程中,该院干警了解到,受客观因素影响,某公司经营的投资项目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缴纳该案的全部执行款。该院一方面采取“活封”“活扣”方式查封某公司的相关财产,最大限度减少对公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多次向某公司进行释法析理,耐心讲解采取失信、限高等强制措施后会给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促使其积极筹措资金,履行法定义务。该院干警、书记员分别与原告、被告多次沟通,精心组织多次调解,情法兼顾,释明利害关系,修复双方破损的关系。
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李某作出让步,被执行人将8.5万元全部偿还到位,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