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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我市顺利完成首笔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业务
  本报讯(通讯员 郭振宇)3月1日下午,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来到市民中心二楼驻马店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区,在窗口工作人员的细心辅导下,顺利办理了森林植被恢复费申报缴纳业务。工作人员为缴费人开出全市第一张森林植被恢复费非税收入票据,成功征缴森林植被恢复费99.9万元,这标志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划转工作在我市顺利落地。
  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推动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划转工作落实落细,驻马店市税务局积极与市林草管理部门建立稳定高效的信息传递和工作对接机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梳理“林草两费”的征收范围、征收期限、征收标准和优惠减免等政策要点;积极与财政、林业草原部门对接,提取近3年缴费人信息和征收情况,做好征缴基础数据资料的归集整理,为此次顺利征收打下坚实基础。
  前期,为确保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序落地,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主动谋划部署,统筹协调做好划转工作,全局干部凝心聚力,高效完成各项指标任务。该局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采集信息后,多次与缴费人沟通,详细介绍征收标准、资料准备、缴费流程等政策,确保征收过程流畅有序,大大提升了缴费人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驻马店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优化缴费流程,拓展缴费渠道,强化政策宣传辅导,扎实推进“林草两费”征收服务工作,确保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不断档、服务更贴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