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新理念。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进一步明确“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协由界别组成,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彰显了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进入新阶段,我国经济结构和社会阶层的变化对政协界别的构成、各界群众民主意识日益增强对发挥政协界别民意渠道功能、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对界别作用的发挥,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目前政协界别作用发挥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政协组织界别活动开展不够活跃,跨界别开展学习交流和履职活动少,委员在界别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面向新时代,踏上新征程,人民政协要不断加强界别建设、彰显界别特色优势、发挥委员界别作用,努力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探索新方法、展现新作为。
一要切实增强界别意识。要不断深化对政协由界别组成这一机制安排和界别独特优势的认识,把加强界别建设作为政协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发挥界别作用作为彰显政协制度优势、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环节。要不断强化委员界别意识,突出履职中的界别角色,重视为本界别群众发声,充分彰显人民政协既尊重多数人共同意愿又照顾少数人合理要求的协商民主精神。
二要健全界别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政协界别召集人制度。对党派、团体界别,由各自组织担任政协委员的负责人兼任召集人;对功能性界别,选定组织协调力和号召力强的界别委员担任召集人。明确界别召集人职责,组织学习培训,支持开展界别活动。二是建立界别委员联系群众机制,引导界别委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三是建立界别服务保障机制,为界别“委员之家”、界别“委员工作室”建设和其他各项活动开展提供支持。四是建立界别管理考核机制,把界别调研、界别提案、界别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情况纳入管理和考核体系,探索建立界别工作报告制度,促进界别作用发挥。
三要提高界别组织化水平。一是注重依托。政协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要加强与界别委员联系,重视依托界别开展活动,并搞好相关服务。二是建立组织。建立界别活动组或界别工作小组,指定界别召集人或小组负责人,由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委员小组负责人担任日常界别工作的负责人。三是搭建平台。邀请相关界别委员参加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建立界别委员学习日、约谈会、读书沙龙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界别活动,促进沟通联系和学习交流,增强委员对界别的认同感。
四要丰富界别履职形式。一是政协协商议政会议注重整合界别的专业和人才优势,按界别划分讨论小组,突出界别安排大会发言,让界别意见得以充分表达。二是搞好界别集体提案的征集,确保每年每个界别都能提出集体提案,并重视界别集体提案的交办、办理工作。三是针对界别群众反映强烈和普遍关心的问题,依托界别开展民主监督活动。四是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机制,始终保持与本界别群众的密切联系,向党委、政府反映通过常规渠道难以掌握的社情民意信息。五是组织界别委员开展群众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作者系驻马店市政协常委、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